关于公布2023年度校级高教研究项目
立项名单和经费安排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滨州学院高教研究课题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》相关安排,经个人申报、所在单位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,本年度共立项5项高教研究一般项目,现将立项名单和经费安排予以公布(见附件1)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立项合同
本年度立项高教研究项目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合同(合同模板见附件2),加强项目研究。签订合同时注意:
1.研究时间及参与人员
高教研究类项目立项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,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,原则上不超过2年。高教研究类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,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,主要参与人员限5人以内(含项目负责人)。
2.研究要求
预期成果保证质量。研究成果必须有较好的推广价值,预期成果中至少有1篇正式发表的高质量高教研究类论文,项目论文要在首页脚注中注明为本项目资助;至少有1篇项目研究报告,项目开展过程中至少要调研4家高校(含校内),有问卷、有访谈,报告内容要翔实有力、有数据支撑,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论证,最终得出能真正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结论,研究报告需经专家组审核方可通过。
项目研究重在应用。项目研究要立足于学校改革实际,以推动学校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为目的,研究成果及时应用于实践,助力学校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人才队伍、科技创新体系、人才培养体系、校园文化体系“六大建设”,推进人事分配制度、教育教学改革、科技创新机制改革、内部治理改革、后勤管理体制改革“五大改革”。
3.合同签订
立项项目、项目所属单位和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三方签订项目研究合同。立项项目组负责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;项目所属单位负责对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的监督和管理,并为立项项目开展研究和成果应用提供必要的支持;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要及时了解项目研究情况,积极培育高质量研究成果。
合同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,于2024年3月8日前,一式三份提交至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。
二、经费安排
每项校级高教研究一般项目,资助经费3000元。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,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经费的规划和使用负责,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资助经费数额做好经费预算,并严格使用,不得挪用或转借。
联系科室: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院校研究室(办公北楼501办公室),联系电话:3389163(89163)。该通知同步发布于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网站,通知中如有不尽事宜,请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。
附件:
1.2023年度高教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
2.山东航空学院高教研究项目合同(模板)
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
2024年3月1日
附件一:2023年度高教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.doc
附件二:山东航空学院高教研究项目合同(模板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