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工作安排,现对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立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
2022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(附件1)。
二、结项验收内容
按照项目专项合同进行验收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项目总体执行情况;
2.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,形成了预期成果;
3.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;
4.项目专项合同确定的其他内容。
三、结项验收流程
1.项目自评。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专项合同,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建设目标、预期成果等完成情况,根据自评情况填写《山东航空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》(附件2,后简称“结项报告书”),完成项目研究报告,准备成果佐证支撑材料。
2.项目所属单位审核。项目所属单位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论证审核。项目所属单位审核通过后,请5月7日前,将经所在单位审议盖章后的“结项报告书”、研究报告、相关成果佐证支撑材料(复印件,含支撑材料清单),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院校研究室,电子稿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sdhkxyfzgh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结项验收”,文件名为“项目负责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。
3.学校评审。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对提交的项目结项验收材料进行复查,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结项验收相关工作,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。数据务求准确无误,格式符合基本规范;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,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。
2.申报项目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,可申请延期,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。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《山东航空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》(附件3)。
联系人:李康 地址:办公北楼501办公室
联系电话:3389163 内线:89163
附件1:2022年立项校级高教研究项目名单.xlsx
附件2:山东航空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.doc
附件3:山东航空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.docx
发展规划处(教学评估中心)
2024年3月14日